为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进一步把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新林九年制学校积极开展第四个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
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:
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
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
民主集中制原则
社会主义法治原则
为了配合“12.4”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,增强宣传力度,新林九年制学校通过电子屏“学习宣传宪法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”的标语,营造校园氛围。同时还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、宣传栏、黑板报、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,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。11月29日大课间通过旗下讲话组织学习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,加大培养法制观念的力度。11月30日组织学生到法治阵地园地观看学习宪法、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。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,12月1日校园广播作一次普法专题广播。向广大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,使人人懂得学法、知法,做守法的好公民。12月2日通过手抄报比赛的形式把法律知识向同学展示。政教处开展了主题为法治宣传的黑板报评比活动。12月3日组织师生参加第八届国家宪法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,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并收听歌曲《宪法伴我们成长》,中午配合平铺镇司法所向学生发放法治宣传资料。
第四个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虽然将告一段落,但法治教育依然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,新林九年制学校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,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意识,更好地形成学法、懂法、守法的良好氛围,为构建平安校园、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(撰稿:王志华 初审:周意林 复审:汪家胜)